2005/11/05

要命的文化創意產業

十月份天下雜誌一篇關於故宮將邁向全球化腳步的文章表示,為了將故宮與文化創意產業相結合,讓歐美人士更加了解中國文物之美,而將與義大利的生活用品品牌ALESSI合作設計吉祥物,並衍生一系列的周邊產品,讓故宮在傳統的包袱之下能夠玩出酷炫的新把戲。

這樣的作法令人非議,首先是關於「文化創意產業」本身的問題,當文化創意產業本身淪為名詞解釋的同時,究竟該怎麼做才算是將文化以創意的形式結合產業?那絕非是在T恤上印著翠玉白菜就能一筆帶過的工作。文化一詞隨著解讀的角度不同而有所不同,古典的文化解釋是「有沒有」的問題,將文化的層級拉抬到布爾喬亞之上的階級才得以享受;現今文化的解讀則著重在各種「生活型態」所呈現的不同面貌。然而無論將文化一詞以優越性或是平民化的角度觀看,那都是一種生活型態,差別僅在於古典的文化論述否定了某些層次以下的文化罷了。

既然文化本身是一種生活型態的呈現,將中國傳統文化交由外國人之手呈現,究竟還能不能算是一種創意的表現?又或者說,藉由外國人之手設計吉祥物的動作究竟創意何在?終究是義大利人的創意,而非我們自己的創意。文化創意產業的難處不該在如何硬生生將任何以傳統、古典、優美、藝術等等詞彙形容的產物與高科技結合之處打轉,當然也不該將創意的問題丟給他人之手去處理。文化創意產業理應是一種呈現,是一種凸顯出該文化產品氣息的表現。當故宮禮品部成為變相的誠品故宮店,大剌剌販售著別處買不着的Matthew Lien豪華紀念九片裝CD的時候,當所有的精美咖啡杯盤上都印著燙金處理清明上河圖的時候,最優先考慮的不該是找個義大利生活用品品牌,請義大利人替故宮畫個吉祥物,繼續印在馬克杯上期待這些商品有朝一日能夠巧遇伯樂。

喜歡欣賞文物並不代表喜歡將它穿在身上,或是拿它享用每一天早晨的咖啡,故宮可以年輕化,靠的該是年輕取向的活動,而不是生硬的周邊產品。確實周邊產品的影響力極大,然而少了宣傳的周邊產品是不會有人駐足的。舉凡「認識故宮」、「千古江山一日遊」等標題形式的故宮導覽活動都可以舉辦,台灣人的問題出在期望在最短的時間取得最大的效益,殊不知潛移默化的效果才能真正長遠。第一次的活動必然無法造成太大的迴響,然而若以口碑行銷的角度而言,只要有個轟轟烈烈的第一次,參與者的口耳相傳當然能夠促使往後第二屆、第三屆的更加完善。既然同樣是要宣揚傳統,那就製造新的傳統去輔助舊的傳統。傳統沒有不好,反而就是因為傳統好,它才得以變成傳統。一味追求出乎意料的創新,那就只能永遠都在創新。

要提升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應該還是從最根本的宣傳本身做起,人性化的導覽、入門卻又不簡陋的藝術活動、民眾票選的心目中十大最愛,以及政府的宣導等等,都是讓一般民眾得以接觸任何文化產業的最原始方式。文化之所以難以創意化,在於其本身高不可攀的印象,當多數人以「不懂」做為拒絕接觸文化產業的理由時,主事者該想的是如何讓大家都能「懂」,而非嘩眾取寵地大量生產廉價藝術品,當產品的提供者擺明了在藝術品的價值上做出妥協時,其實消費者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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