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0

南韓抗議國片配額縮減,台灣呢?

韓國近幾年在電影工業的發展可說是有目共睹,事實上不論是電影、電視產業,甚至是電腦遊戲產業和漫畫產業等等,這些被歸類在娛樂事業的產業一直受到韓國官方的保護和鼓勵,從裴永俊席捲台灣、日本型成所謂「韓流」的這股風潮,以及至今仍然受到許多國內電腦玩家風靡的「天堂」、「仙境傳說」等知名網路遊戲,都是出於韓國人的手筆,其中所獲得的利益不可謂不大。

在此我不想討論娛樂產業對於一個國家的經濟收入能帶來多巨額的影響,可以肯定的是,當好萊塢電影一部部上映在全省各大戲院;各式電玩主機如PS2、Xbox、NGC在台灣電視遊樂器玩家心目中的地位居高不下;7-11書架上隨處可見的日本漫畫書總是有著相當不錯的銷售成績時,我們絕對無法否認娛樂產業所帶來的經濟效應甚是可觀。

拍攝一部電影需要的要素有什麼?攝影機、劇本、演員,或許還得加上化妝師和眾多的電腦動畫特效?不管就專業領域而言拍攝一部電影需要多少資源,最常看到的廣告總不斷提醒著消費者:這部動作片耗資多麼巨大、有著多考究的地理環境,以及多麼強大的卡司陣容,然後吸引著我們每年花上大把大把的銀子走進電影院,享受那平均一百二十分鐘的聲光娛樂。好萊塢的電影工業不需要我在這裡特地批判,已經有許許多多的學者以及電影工作者不只一次地提醒我們,他們的行為等同於文化帝國主義的入侵。

我不知道日本人在觀賞《藝妓回憶錄》和《末代武士》時,看到滿口英文的「傳統日本人」有什麼感想,我只知道當《花木蘭》被搬上大銀幕說著英文,以及《西遊記》改編成電視劇,孫悟空賣力說日文的時候,我們的觀眾還是看得很高興。事實上,將這種種的「傳統泊來品」視為敵人並沒有什麼意義,哪怕是影評人從文化內涵層面批評了多少外國人對傳統文化的曲解,充其量也不過是讓我們在群起激昂之中,陷入夜郎自大的自慰心理罷了。記得當年剛入中文系,對於《史記》的重要參考書作者其中一人名為「瀧川龜太郎」時,心裡總不是滋味,哪怕瀧川先生確實是個日本的中國文學大家,其國學造詣不可能是初入中文系的初生之犢所能比擬,但總不想承認一件事──老外的中文說得比我好。但現在呢?只能說,是自己不爭氣。

是的,就是自己不爭氣,因此需要迪士尼幫我們呈現《花木蘭》的故事,因此需要日本電視台幫我們詮釋《西遊記》。連《神雕俠侶》的卡通版可都是日本人幫我們拍的,我知道很多人不知道,因為太多人不想關心這件事。反正,不過就只是「小孩子的連環圖畫」嘛!

自己投入的是文化研究的面向,以外國人的身分搞懂了美國人的文化觀、日本人的文化觀、卻始終搞不定台灣人的文化價值觀何在,甚至一度認為台灣才是世界上真真正正的文化大熔爐,原因無它,就在於台灣從來沒有一致認同的文化觀點。在此不是要泛政治化,只是單就事實層面而言,有什麼東西是台灣上上下下一致認同的傳統文化?布袋戲嗎?算是,但真的有受過尊重嗎?要不是布袋戲進軍美國市場,試問有多少媒體在報導布袋戲的時候是以文化觀點著手?還不都是輕蔑地將其與青少年的次文化歸為一類。

無意中看到了南韓即將迎接好萊塢電影,並且為此縮減國片配額的新聞,看到許許多多的韓國電影工作者和藝人在街頭抗議,就連國家傾全力支援的裴永俊沒到場都成了韓國民眾的眾矢之的,我們的媒體卻將鏡頭的重心放在台下民眾爭相拿著數位相機拍明星的畫面當中。老實說,我們可以責備那些追星族嗎?看到心儀的藝人露臉,我相信不管是在什麼場合,追星族的行為都是相同的。但重點是,這些人都有著共同的訴求,以及共同的堅持──國家不該為了好萊塢的進軍而將國片做為犧牲品。

看在口口聲聲保護台灣電影工業,每年輔導預算卻連一部好萊塢B級片都拍不出來的台灣人眼中,究竟南韓的這次抗爭算什麼?其所代表的意涵又給了我們什麼思維?

一個國家的文化產業不應該是以經濟為考量,當自由主義經濟思維完全滲透我們思想觀念時,在優勝劣敗的市場競爭下,台灣的電影產業根本沒有存在的價值,因為不賣座。但難道韓國的電影製作技術就能夠超越好萊塢?可曾有人知道全世界最大電影製片場在印度的「寶萊塢」而不是美國的「好萊塢」?但電影製作技術最發達的終究是好萊塢。因此韓國的電影在技術層面上依然是不敵好萊塢的。韓國人很清楚這件事,也更清楚在優勝劣敗的思考邏輯下,觀眾很容易就被好萊塢的電影聲光效果所打動,進而使得國片市場退縮。假如這項事情成真,韓國電影幾年來努力打下的一片江山就要被星條旗給佔領了。他們很清楚,因此他們不能理解和認同政府對好萊塢電影進軍國土的妥協,他們抗爭。

台灣人或許是習慣了舶來品吧!似乎對這整件事情沒有太大的感覺,只一味地沉醉在國際級大導演有華人、台灣電影常在影展入圍獲獎等等夢境之中,捫心自問,叫好又叫座的影展電影有幾部?就連非藝術電影不看的那些「深度影痴」,認識的外國大導演都比台灣導演來得多上許多。

林林總總說了一堆,其實結論只有一個,那就是台灣根本不重視文化藝術產業的發展。或者該說,台灣相當畫地自限地將「文化」做了相當狹隘的分類,因此電影、電玩、漫畫都只是「娛樂事業」,而非「文化產業」。一個人可以光明正大地說自己不懂電影、電玩、漫畫等等娛樂產品,但卻羞於承認自己最近三年來只進過故宮一次。等到有一天,台灣真的擦亮了眼,看看這井外的天空,才會發現自己長久以來正眼所沒瞧過一次的東西是如此巨大,如此遙不可及。

那時候再想要追,就真的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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